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(2017-2021 年)》
2019年,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%,到2021年,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%。需要注意的是,《规划》所涵盖的区域不仅仅只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,还包括西北和东北地区。
2019年,是西北5省清洁取暖的关键年。
陕西省
年底前,关中地区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%以上,县城和城乡接合部达到70%以上,农村地区达到40%以上。陕北地区城市城区、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60%以上,农村地区达到20%以上。坚持从实际出发,宜电则电、宜气则气、宜热则热、宜煤则煤,深入推进散煤治理。
2019年12月底,关中平原地区基本实现应改尽改,山区力争整村连片改造完成60%,其余区域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;加强已完成改造地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电供暖设施使用安全管理;鼓励公共机构优先使用高效空气源热泵、蓄热式电供暖等产品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
全区各市、县(区)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任务清单(其中8.55万户将改造热泵清洁取暖),请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发挥好清洁取暖工作的牵头责任,组织当地发改、住建等部门实施推进,确保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。
2019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实行定额补助,县(市、区)不超过400万元(上限)。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创新和试点建设项目补助不超过增量投资的40%(上限)。
示范推广项目包括:
1.应用于村委会、学校、乡镇办公楼等白天生产生活为主的公共建筑,以太阳能为主要能源,太阳能作为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或水源热泵的低温热源,空气能辅助,实现供暖; 2.应用于农宅等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全天生产生活的建筑,以太阳能为主要能源,太阳能作为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或水源热泵的低温热源,空气能辅助,实现建筑全天供暖(太阳能采暖贡献率68%以上),室温可调,系统要求智能控制,运行操作简便; 3.采用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技术为公共建筑供应热水、供暖,全年cop≥3 (应用于不具备太阳能热水、太阳能与热泵综合采暖技术应用条件的项目); 4.综合应用太阳能光热、光电、热泵等技术,作为建筑供热空调、动力照明的主要能源,化石能源消耗较目前建筑降低35%及以上。
甘肃省
省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继续在全省23个深度贫困县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,在供暖季开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,解决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130万平方米校舍的采暖问题。
大力推广各类型电供暖。省发展改革委要指导酒泉、张掖、武威、金昌、嘉峪关、白银、定西、庆阳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,充分利用存量可再生能源机组发电能力,重点利用低谷段富余风电,推广电供暖。
合理确定城镇建筑室内供暖末端形式,逐步推广低温采暖末端形式;实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;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、近零能耗建筑试点;因地制宜地推进太阳能、地热能、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、复合应用,推动成熟技术规模化应用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到2021年新疆总取暖建筑面积需求预计将达9.07亿平方米,比2017年新增约2.27亿平方米,供暖需求较大。新疆将积极推广燃气供暖、电供暖、气电混合供暖等清洁取暖方式,新建及改造热网1050公里,到2021年清洁取暖面积将达3.26亿平方米。
青海省
有序发展电供暖。充分利用我省水电、光伏、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优势,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城镇、城市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,一般建制镇等电力资源充足地区,结合城镇供热规划和建筑热负荷标准,稳妥有序发展电供暖。综合运用各类热泵、高效电锅炉等多种方式推进用户终端电供暖,科学发展电供暖与蓄热相结合供暖模式。
确保高品质清洁供暖。坚持从实际出发,宜气则气、宜电则电、宜热则热,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,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。开展煤改电、煤改气等清洁供暖项目实施、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。
总结:电供暖在西北潜力巨大
截至2016年底,我国北方地区电供暖面积约4亿平方米,占比2%。市场上升潜力十分巨大。到2021年,电供暖(含热泵)面积将达到15亿平方米,其中分散式电供暖7亿平方米,电锅炉供暖3亿平方米,热泵供暖5亿平方米。城镇电供暖10亿平方米,农村5亿平方米。电供暖带动新增电量消费1100亿千瓦时。
未来几年,西北会充分利用存量机组发电能力,重点利用低谷时期的富余风电,推广电供暖,鼓励建设具备蓄热功能的电供暖设施,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。对具备资源条件,适宜电供暖的地区,综合采取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、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、扩大市场化交易等支持政策,降低电供暖成本。空气源热泵等电供暖产品,将在西北大有可为。